服务热线: 13475908070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上海注册公司的名称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号+组织形式;如:上海易开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字号+(行政区划)+行业号+组织形式;如:易开业(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字号+行业号+行政区划+组织形式;如:易开业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字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